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关于加强北京地区“低慢小”航空器管理工作的通告

院内各单位:

根据北京市公安局发布的《北京市公安局关于加强北京地区“低慢小”航空器管理工作的通告》,其中明确:自2024年9月27日零时起至2024年10月1日24时期间,在本市行政区域内,禁止一切单位、组织和个人利用无人机等“低慢小”航空器进行各类体育、娱乐、广告性飞行活动。

请院内各单位通知师生员工,严格遵守,对于违规飞行“低慢小”航空器或违法破解无人驾驶航空器禁飞系统行为,公安机关将联合军队、民航等有关部门严厉查处。对于违反《通用航空飞行管制条例》《无人驾驶航空器飞行管理暂行条例》《北京市民用机场净空保护区域管理若干规定》等法律法规的,由相关部门依法予以处罚;违反治安管理的,由公安机关依照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》予以处罚;构成犯罪的,依法追究刑事责任。


保卫处

2024年9月26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