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我院喜获“军(警)民共建先进单位”荣誉称号

  

我院喜获“军(警)民共建先进单位”荣誉称号

2010 年 11月 3日 ,武警后勤基地政治部主任一行兴致勃勃地来我院综合办公室报喜,祝贺我院荣获“军(警)民共建先进单位”荣誉称号,我院院长助理孙凯代表学院接受了金灿灿的“军(警)民共建先进单位” 匾牌。

这块匾牌由大兴区精神文明建设委员会制作颁发。大兴区专门下发了“关于表彰2009年度大兴区精神文明建设工作先进单位的决定”(兴精办【2010】1号),号召全区各单位向受表彰的先进单位学习。我院喜获此项殊荣,这来自于全院各部门各单位和全体师生员工的共同努力。建院六年以来,我院与毗邻的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后勤基地结为共建单位,在“坚持科学发展,走城乡一体化道路,建宜居宜业和谐新区”活动中,互帮互学,积极开展群众性的精神文明创建活动,增进了军(警)民友谊,促进了政治、文化和文明程度的共同提高。

成绩是骄人的,但努力不能放弃,在今后的工作中,我们会继续加大军(警)民共建工作力度,不断充实和完善工作内容,向更高的目标努力,开创军(警)民共建工作的新局面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