关于我院学生出入校门、公寓楼门规定的公告
各系(院):
为加强校园管理,保障学生安全,学院对学生出入学校大门、学生公寓楼门等做出如下规定:晚上十点后学生禁止出校园,晚上十一点后学生进校需出示有效证件(学生证或身份证);学生公寓楼门于晚上十一点关闭,晚归学生需进行登记。对晚归等违反学校规定的学生,学院将进行严格教育,并依相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。本规定自公布之日起施行。
保卫处 学生处
二零一二年四月十六日